翌日一早,梁府的角门就开了。
梁晶晶从门里走出来,身后跟着丫鬟芷薇,手里牵着两条大狼狗。
说是“牵着”,其实也就是做个样子。
那两条狗根本没有拴绳,一左一右地走在梁晶晶身旁,步伐稳健,像是两个训练有素的护卫。
两条狗被精心训练过,不叫不闹,走在街上比人还规矩。
梁晶晶今日穿了一身大红色的骑装,头发扎了个马尾,腰间挂着她上次让芷薇找人缝的药粉包,还有一块御赐的玉佩,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响。
“郡主,真不坐马车去吗?”芷薇跟在后头,手里提着个小包袱,里面装着水和点心,一脸的不放心。
“不坐。”梁晶晶头也不回,“坐马车多没意思,走路好。我要去看看这京城的街市到底什么样。”
她没说出口的真正理由是,坐马车怎么大摇大摆地炫耀她的狗?
芷薇跟了她这么久,多少也摸清了这位小主子的脾气,劝不动,只好闭嘴跟上。
梁晶晶走出了巷子,拐上了京城最繁华的长安大街。
她故意没选近路,而是挑了最热闹的几条街走。
长安大街、东市、西市,绕一大圈再往庆喜阁去,少说也要多走三条街。
芷薇算了算路程,小声嘟囔了一句:“郡主,这绕得也太远了吧?”
“不远。”梁晶晶的小短腿迈得飞快,“我正好想看看京城的风光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嘴角微微翘着。
她带着两条没拴绳的大狼狗走在京城最热闹的大街上,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见。
她的狗,是没拴绳的。
路过的人看见了,会害怕,会躲,会记住。
日后万一哪天猫嫌狗不烦,真的伤了人,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:“我的狗在街上走了多少回了,从来没伤过人,怎么偏偏就伤了你?怕不是你自己招惹的吧?”
先入为主,舆论先行。
这道理,她上辈子就懂。
长安大街上人来人往,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。
梁晶晶带着两条大狗走在路上,果然引来了无数目光。
“哎呀,那是什么?狼狗?”
“好大的狗!怎么不拴绳?”
“快躲开快躲开,别咬着孩子!”
街上的人看见两条大狼狗,第一反应都是躲。
有的大人拉着孩子往路边让,有的小贩赶紧把摊子往后撤了撤,还有几个胆小的妇人直接尖叫着跑进了旁边的铺子里。
但很快,他们就发现这两条狗根本不搭理人。
雪糕走在梁晶晶左边,目光平视前方,耳朵竖着,尾巴垂着,对路边的行人连看都不看一眼。
奶糖也是一样,偶尔抽动一下鼻子闻闻空气里的味道,不叫唤。
慢慢地,路人的害怕变成了好奇,好奇又变成了赞叹。
“这狗可真神气!你看看那个头,那个毛色,好狗!”
“这是谁家的孩子?带着这么大的狗,家里肯定不简单。”
“你看她腰上挂的玉佩,那是宫里的东西吧?我瞧着像御赐的。”
“永昌郡主!我听说了,悬镜司梁大人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,皇上亲封的永昌郡主。可不就是她吗?”
“怪不得呢,梁小姐养的狗,那能是普通的狗吗?”